寄賣規則與同意事項
以下內容依原始寄賣同意書精簡整理,實際寄賣仍以店內說明與現場確認為準。
分潤說明
- 定價 100 元以下:店家收取售價 50%,每件另收上架費 1 元。
- 定價 101 至 300 元:店家收取售價 40%。
- 定價 301 元以上:店家收取售價 30%。
寄賣重點
- 商品定價與後續調價由店家依市場狀況決定。
- 寄賣商品會依時間與折舊狀況調整售價。
- 首次寄賣需出示身份證明,之後取款或辦理相關權益也需本人持證件辦理。
- 資料造假、私下交易或違反規則者,店家可停止寄賣權利。
- 商品請先自行整理清潔,髒污、瑕疵、故障或公告拒收品,店家可不收或逕行回收處理。
- 本店為開放式陳列通路,不提供折舊賠償。
- 商品賣出後不另行電話通知,可到店或上網查詢。
- 商品賣出滿 10 日才可取款,並須提前一天預約,由本人到店領取。
- 寄賣商品如需取回,請提前 3 個工作天通知。
- 部分商品若需包裝,將酌收 1 至 3 元包裝費。
常見拒收或限收品
以下為精簡版分類,完整細項仍以現場公告為準。
- 贓物、仿冒品、盜版品、侵權商品、危險物品。
- 違法、色情、違反公序良俗之商品。
- 食品、過期品、過時品、標示不明商品。
- 髒污嚴重、破損、缺件、無法正常使用之商品。
- 醫療用品、來源不明彩妝品、部分電池與無法開機電子產品。
- 店家保留依現場狀況停收或拒收特定商品之權利。